2.依规确定缴存比例
(1)企业单位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最高不得超过12%,单位可在上下限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个人应当执行同一缴存比例。
(2)机事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按原标准执行。
(3)缴存比例一律取整数。
3.确定计算精度
(1)职工月缴存额必须四舍五入到元(职工缴存基数分别乘以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到元后,相加得出职工月缴存额)。
(2)最高月缴存额为6180元,各缴存比例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按照《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对应月缴存额上限标准》(附件2)执行。
(3)最低月缴存额为小店区、迎泽区、杏花岭区、万柏林区、尖草坪区、晋源区、古交市、清徐县为198元(其中:单位99元,个人99元);阳曲县为188元(其中:单位94元,个人94元);娄烦县为178元(其中:单位89元,个人89元)。
由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两部分组成。
2024年太原公积金月缴存额公式:
总计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
单位月缴存额=单位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个人月缴存额=个人缴存基数*个人缴存比例(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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