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缴存比例
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严格执行以下法定,即缴存比例最低不得低于5%(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最高不得高于12%(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均不得高于12%),单位可在5%-12%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比例一律取整数。?
四、缴存额
最高月缴存额为4948元(其中:单位2474元,个人2474元)。
最低月缴存额:城区、矿区、郊区、开发区198元(其中:单位99元,个人99元),平定县、盂县188元(其中:单位94元,个人94元)。
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不低于337元。
缴存基数怎么调整?
已开通单位网上业务大厅功能的缴存单位,相关人员可直接通过网上业务大厅办理本单位职工的基数调整;前往柜台办理的缴存单位,在填写《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清册》后,可前往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属分中心、管理部柜台办理调整业务。
调整方式
1.互联网渠道办理
开通单位网上业务大厅功能的单位,单位专管员可以直接通过网上业务大厅,办理本单位职工缴存基数、比例调整。
2.柜面办理
单位应当填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或缴存比例年度调整申请书》(可在中心网站下载)和《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清册》(可在中心网站下载),并制作《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清册》电子版,通过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分理处/管理部前台柜面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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