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1月1日起
我市灵活就业人员
缴存住房公积金有了新变化
超实用的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手册来了!
一招教会您~
申请条件
在本市区域内年满16周岁且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非全日制、个体经营、新就业形态等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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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金额和缴存比例
灵活就业人员月缴存额为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
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由个人申报确定,缴存基数下限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上限不高于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当前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上限为38390元,下限为2280元)。
缴存比例可在10%至24%区间内,由个人申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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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时间
灵活就业人员在每月20日(含,遇节假日提前)前办理账户设立的,自当月起缴存;20日后办理账户设立的,自次月起缴存。当月未缴存的,不再办理补缴;已缴存的,不得办理退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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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第一步:办理缴存登记
1、线上办理:浙江相关服务网、浙里办APP、支付宝(搜索“浙里办小程序”)。
2、线下办理:灵活就业者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就近至中心业务网点办理。
第二步:完成支付宝扣款签约
完成缴存登记后,还需使用支付宝APP扫签约码(见下图扫码)进行支付宝扣款签约(目前暂支持支付宝扣款,如未操作此步骤,公积金将无法缴存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