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工自愿签订不缴存住房公积金协议或出具放弃住房公积金声明的,单位能否以此为由免除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是不可以的。
职工不能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具有强制性。虽然具体的公积金法规没有直接提及,但从相关法规和实践中可以确定,单位必须为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员工自愿放弃公积金并不影响单位的缴存义务。
职工在享受住房公积金带来的权益的同时,也有义务参与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住房公积金旨在为职工提供住房资金支持,是其符合的法规权益的一部分。因此,职工不能自愿放弃这一权益。
综上所述,职工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是不符合的法律法规的法定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具有强制性,是单位和职工必须履行的法定责任。因此,职工不能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的缴存。
(备注:数据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有关法规为准)
公积金基数调整方式
公积金缴存比例
公积金用途
公积金月缴
公积金下限基数
住房公积金基数
公积金下限基数
月缴存金额
公积金基数调整
公积金缴费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