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自愿签订不缴存住房公积金协议或出具放弃住房公积金声明的,单位能否以此为由免除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25年3月26日)

2025-03-26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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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是不可以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具有强制性。

公积金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福利制,对于广大职工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公积金不仅关系到职工的住房问题,还关系到职工的福利待遇和生活水平。因此,缴存住房公积金成为了许多职工关注的焦点。那么,但有些职工想要放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那好不好?以下是新社通小编一些建议,仅供参考。

职工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是不可以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具有强制性,不是职工可以自愿选择是否缴纳的。

职工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可以吗?

是不可以的。

职工不能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

强制性: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法规,单位在录用职工后必须在法定时间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设立或转移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这意味着,为员工缴纳公积金是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因员工的个人意愿而改变。

公司员工不能自行放弃社保公积金的缴纳,这是法律法定的强制性义务。

在实际操作中,即使员工在入职时签署了自愿放弃公积金的声明,这种声明也是无效的。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定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不能通过任何形式免除这一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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