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还购房贷款提供资料
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应当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本人银行卡(仅支持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五家银行的I类银行卡),再根据具体原因提供相应资料:
1、职工在本市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无需提供其他资料。
2、职工办理了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或省直、铁路分中心公积金贷款的
(1)房地产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
(2)借款合同;
(3)银行贷款系统打印并加盖银行印章的最近三个月的还款明细。
职工在本市区域外,且为缴存职工或配偶的户籍地、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办理了住房贷款的,还应同时提供户口本或配偶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
其他要求
1、银行的还贷明细须由银行贷款系统打印并加盖银行印章。还贷期间有大额还款的,银行还贷明细中应将大额还款部分打印完整。
2、提前结清贷款的,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
3、职工婚前单独购房,且办有住房按揭贷款的,婚后配偶参与共同还款时,除以上资料外,另需提供夫妻双方签署的共同还款声明。
低保提供资料
1、职工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职工本人银行卡(仅支持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五家银行的I类银行卡);
2、相关部门发放的有效期内的《低保证》。
突发事件提供资料
1、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职工本人银行卡(仅支持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五家银行的I类银行卡);
2、家庭成员关系证明;
3、相关部门对突发的鉴定证明;
4、费用支出证明;
5、个人生活困难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