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公积金租房提取材料
1、临柜申请(选择提取金额或金额计算方式,需到临柜申请)
①申请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②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符合代办要求的无需提供)。
③资料审核无误,当场办结。
2、批量代办
①申请人授权委托单位代办;
②单位填写《批量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书》并盖章;
③制作《批量提取电子清册(租房)》并加密;
④受委托银行办理;
⑤将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以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
温馨提示:线上自助提取申请不需要提交实体材料!
拓展:粤省事小程序办理公积金租房提取
①开通自助服务;
②提取申请。
③将于T+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以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
租房提取办理条件:
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应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提取申请人已连续缴存满3个月,可选择其中一种方式申请提取:
(一)月缴存额高于相关法规标准,可申请提取缴存当月相关法规比例及额度上限的住房公积金。
(二)月缴存额低于相关法规标准,可申请月缴存额全额提取。
(三)租住我国相关住房,可按实际支付相关住房的租金申请提取。
相关法规标准指350元、相关法规比例指70%、额度上限指1800元。
符合本情形申请提取的,可申请提取申请之日前12个月的相关法规标准的住房公积金,因账户合并、转移、补缴、结息等产生的金额不计入可提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