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全部余额的条件:
1、离休、退休的;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2年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籍在本市区域外的;
5、异地调动,调入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的;
6、出国、出境定居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温馨提示:符合上述提取条件的职工,本人或其配偶尚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还清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先用于归还贷款。
丽水提取全部公积金时所需材料:
1、离休、退休的:提供离休、退休批复或《离休证》、《退休证》(原件、复印件);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2年的:提供《职工失业保险手册》或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鉴定证明(原件、复印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籍在本市区域外的:提供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5、异地调动,调入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的:提供单位调动复印件、调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该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证明;
6、出国、出境定居的:提供护照或户籍注销证明(销户原因应为“出国定居”)(原件、复印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申请人须提供有权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原件、复印件)、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户口簿等)(原件、复印件)、提取人出具的关于对所提取住房公积金无其他继承人的声明(原件)。
温馨提示:第一顺序继承人以外的继承人、受赠人申请提取的,须同时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书或遗赠书(原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