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是我国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及其在职职工共同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其主要目的是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保证。不管是买房还是租房,住房公积金都发挥着很大的作用。
南昌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材料?南昌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南昌公积金提取流程
1、南昌住房公积金非离、退休提取流程:个人申请 → 单位审核 → 管理中心审批 → 受委托银行支付。
2、南昌住房公积金离、退休提取流程:个人申请 → 单位审核 → 中国银行指定网点核定 → 中国银行支付。
南昌公积金提取条件
部分提取
1、职工因购买自住住房且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在购房一年内(起始时间以有效证明材料上载明的时间为准)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职工因购买自住住房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且不需贷款的,可在购房一年内(起始时间以有效证明材料上载明的时间为准)与管理中心签订购房委托提取协议。从委托提取协议签订有效日起,管理中心分三年按协议约定的年度对应月为各委托人代办三次提取手续,提取金额划转至协议约定的职工联名卡账户内。
提取金额以百元为单位,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不含贷款金额)。
2、职工因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且不需贷款的,可在建造、翻建、大修住房一年内(起始时间以有效证明材料上载明的时间为准)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提取金额以百元为单位,且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支出。
3、农业户口缴存职工在原籍自建或购买农房的,可在三年内(起始时间以有效证明材料上载明的时间为准)办理一次提取手续。
提取金额以百元为单位,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支出。
4、职工偿还贷款的,以还款起始月为年度提取对应月,从还款起始月起,每连续还款满12个月为一个还款年度,每满一个还款年度可办理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办理时间为年度对应月当月。职工本人、配偶以及其他共有产权人提取总额不超过上一还款年度实际还款本息和。当职工本人、配偶以及其他共有产权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时,提取后账户应留存百元以内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