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住房公积金新规2023 购房新建住房提取条件是什么?(2)

2024-04-03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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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购买存量住房提取

  (一)申请条件

  购买南京市存量住房的购房职工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可以与卖方签订协议,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作为购房前期资金。

  (二)办理流程

  1.购房职工线上或线下查询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与卖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

  2.买卖双方携带《存量房买卖合同》、身份证件原件(电子证照)、婚姻状况材料原件(电子证照)、卖方收款银行卡及《委托书》,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对购房职工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核登记,并打印《公积金提取受理回执》。

  4.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后,卖方可凭《公积金提取受理回执》、身份证明原件(电子证照)、《存量房买卖合同》,到购房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网点申请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5.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审核提供的资料合格后,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记账手续,并且将提取的资金转入《委托书》中约定的卖方收款账户。

  以上就是关于住房公积金的相关知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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