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下: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
四、办理时限:
申请人提供申请资料或信息齐全的,市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住房持有状况、住房租赁信息、婚姻信息进行核验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确定,并通告申请人。如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有疑义的,可要求申请人进一步提供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五、注意事项:
1、配偶参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应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手续;
2、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廉租房租赁费用以季度为单位,即单次提取金额不超过三个月的提取限额。
多子女家庭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适用范围:
符合本市租赁提取法定的多子女家庭,可申请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中“多子女家庭”,是指符合国生育法规,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二孩及以上家庭。
多子女家庭的职工(以下简称申请人)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人及配偶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申请人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二)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市场租赁住房,或者按照本市相关法规法定租赁经相关部门主管部门认定并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保性租赁住房,并按法定办妥租赁备案;
(三)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等生效中提取业务;
(四)至少一名未成年子女与申请人或配偶在本市共同居住半年以上(含半年);
(五)申请人及配偶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一套房屋的租赁费用。
如申请人的配偶参与提取,也应符合提取条件。
二、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件、证明婚姻状况的结婚证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