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河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有变化,看你提取要注意什么?

2024-07-09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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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了!河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有变化,看你提取要注意什么?

  @河北省人们!7月1日起,省直住房资金中心优化调整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主要涉及租房提取,购房提取,加装电梯提取,放宽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几个方面。

  扩大租房提取范围并提高提取频次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提取范围由“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扩大至“本人及配偶在市四区和高新区无自住住房且租赁住房”,提取频次由“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变更为“每月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提高购房提取频次和金额

  2024年4月1日以后(含)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地产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每年提取房产持有期间的账户余额,提取总额不超过已付房款总额,取整到百元,每人提取间隔不少于12个月。

  放宽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认定材料并提高提取频次及金额

  认定材料由原需提供“县级以上规划、建设部门建造、翻建批准文件”变更为“《乡镇建设规划许可证》等许可文件”。2024年4月1日以后(含)竣工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每年提取房产持有期间的账户余额,提取总额不超过建造、翻建、大修已付费用,取整到百元。每人提取间隔不少于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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