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缴存职工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如何调整的?附2024年7月调整新规

2024-07-09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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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头支持缴存职工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如何调整的?附2024年7月调整新规

  今日汕头公积金提取调整了2024,支持缴存职工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看看要满是什么条件及材料的,随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

  为支持我市缴存职工及配偶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新规:

  一、提取条件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汕头市全市范围内名下无自有住房且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提取额度

  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提取额按每月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夫妻双方每次合计提取额不得超过一年内已实际支出的房租。一年内分次提取的,夫妻双方提取合计款额不得超过一年内已实际支出的房租。提取后的账户余额最少保留10元,不能销户

  三、办理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租金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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