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翻建房子提取公积金材料有哪些?
南宁翻建房子提取公积金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材料的?随新社通小编来了解一下。
南宁缴存职工(或配偶)在南宁市区域外建房、大修并申请提取的,房屋所在地须为职工(或配偶)户籍地。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已绑定的本人I类银行卡;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直系亲属提取: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已绑定的本人I类银行卡;
3.直系亲属关系材料:包括对应的结婚证、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亲属关系公证书、法院判书、裁定书等;
4.建房人不在南宁公积金中心缴存的,应提供其缴存的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该笔住房消费已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凭证或回执;
5.根据本表对应的建、修房原因提供相应的建、修房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