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销户提取情形有哪些?南宁公积金销户提取材料有哪些?具体怎么办理的?随新社通小编来了解一下。
南宁公积金销户提取情形哪些?
提取材料:
注意事项:
1.缴存人死亡提取
(1)需由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办理(任一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可办理),提供继承关系材料包括结婚证、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被继承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关系证明、继承公证书或生效的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
(2)没有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其他法定继承人办理,提供继承公证书或生效的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由遗嘱继承人继承或受遗赠人接受遗赠的,提供继承公证书或生效的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
2.委托代办:前项表格所列第2、3、6项提取业务需到场面签相关材料,不得委托代办。第1、5项办理余额冲抵公积金贷款本息时需到场面签相关材料。不得委托代办。其他业务可委托代办,需提供提取人书面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人签名按手印)和代办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3.南宁公积金中心因调看查询核实需要,可要求职工进行解释说明或补充材料。未尽事宜以南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方法和《南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定为准,如遇法规调整以新规为准。
温馨提示:
1.前项表格所列第1、2项提取业务,如果职工个人账户已集中封存的(即转入“封存户”的),可通过南宁公积金中心个人网厅、微信网厅自助办理销户提取。
2.除身份证外,已提供并已扫描存档的申请材料,如无变更可无需重复提供。
3.绑定个人银行卡:确定提取资金转入已在南宁公积金中心绑定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本人I类银行卡的,办理业务时可不提供相应银行卡。个人银行卡可登录我中心网站个人网厅、微信网厅进行绑定,办理业务前请确认所提供的银行卡状态正常。
4.缴存人死亡提取的,提取资金可划转至被继承人的银行账户或继承人(受遗赠人)的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