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公积金缴存人员如何办理个人退款业务? 个人退款业务
(一)申请条件: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因汇补缴金额有误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将已缴入中心账户但未缴进个人账户的款项返还个人银行账户的,可申请办理个人退款业务。
(二)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灵活就业缴存人员通过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等预约办理→缴存人提供要件材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并审核(手续材料齐全情况下,当场受理)。
(三)办理材料
1.个人转账凭证(原件1份);
2.《个人退款申请表》(原件,一式一份);
3.个人身份证(原件1份)。
办理机构:以上缴存类业务办理机构为铁路分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网上业务除外)。
备注:
灵活就业缴存业务办理机构:铁路分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具体办理地点详见中心网站。
网点对外办理业务时间:
中心经办网点: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归集业务承办银行和贷款业务承办机构网点:具体以各网点对外公布营业时间为准。
收费标准:不收费。
注:本次更新时间为2022年12月,之后有内容修改更新的,以更新后为准。服务指南未涉及的业务和特殊情况,请按照前台人员的业务指引办理。
根据《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试点管理法》,发生购房、租房等住房消费行为等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