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调整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47号)精神,从2020年1月1日起统一调整全省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发放标准。
永仁县人社局高度重视,统筹安排,认真按照政策标准于11月23日圆满完成了“三项长期待遇”调整工作。
此次待遇调整,惠及全县享受工伤保险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28人,共计发放工伤保险“三项长期待遇”9.72万元,其中:补发1-11月4.61万元、11月调待后发放金额5.11万元。
调整后伤残津贴5人,人均月标准由2389.53元提高到2587.53元,人均月增加198元;生活护理费8人,人均月标准由1744.91元提高到1969.91元,人均月增加225元;供养亲属15人,人均月标准由1415.93元提高到1517.27元,人均月增加101.34元;工伤保险“三项长期待遇”平均增幅分别达8.29%、12.89%、7.16%,平均调整额度为历年最高,有效提高了工伤职工和供养亲属人员的基本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