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云南省调整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及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标准

2020-11-27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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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调整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47号)精神,从2020年1月1日起统一调整全省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发放标准。

  永仁县人社局高度重视,统筹安排,认真按照政策标准于11月23日圆满完成了“三项长期待遇”调整工作。

  此次待遇调整,惠及全县享受工伤保险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28人,共计发放工伤保险“三项长期待遇”9.72万元,其中:补发1-11月4.61万元、11月调待后发放金额5.11万元。

  调整后伤残津贴5人,人均月标准由2389.53元提高到2587.53元,人均月增加198元;生活护理费8人,人均月标准由1744.91元提高到1969.91元,人均月增加225元;供养亲属15人,人均月标准由1415.93元提高到1517.27元,人均月增加101.34元;工伤保险“三项长期待遇”平均增幅分别达8.29%、12.89%、7.16%,平均调整额度为历年最高,有效提高了工伤职工和供养亲属人员的基本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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