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新政:人才购房需1年社保

2021-04-24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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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1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收紧人才购房,并将9区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2年提高至5年。

  《通知》显示,要强化人才购房政策管理。享受市辖区人才政策的家庭和单身(含离异)人士,购买商品住房时,须提供购房之日前12个月在人才认定所在区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缴纳证明,不得补缴。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伙同他人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等骗取人才购房资格的行为。

  而此前,广州多个限购区的人才购房政策均不受户籍、社保、个税限制。

  其次,调整增值税征免年限。将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番禺区、南沙区、增城区9区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2年提高至5年。

  在供应端上,《通知》也表示要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应力度、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通过新建、配建、改建等多种方式,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给。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完善《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配套政策文件,鼓励集中式长租企业发展,进一步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这是继4月初之后,广州又一次发布楼市调控政策。4月2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曾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同样精准调控了人才购房,要求通过享受人才政策新购买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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