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 南京市将正式实行失能人员照护保险

2021-06-23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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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南京市失能照护保险承办机构签约仪式在这里举行,标志着该市失能照护保险工作进入了实施准备的关键阶段。7月1日起,南京市将正式实行失能人员照护保险。

  了解到,南京市医疗保障局将确保三个全面到位,建立全方位覆盖,功能完善的服务机制。第一,服务场所完全到位。在2021年,江苏省医保局对医保经办服务工作提出“15分钟覆盖范围”的要求,南京选择江北新区和溧水区作为试点。刁仁昌表示,失能照护保险作为一项新实施的制度,在启动时就会与该标准相对照,各承办机构将根据承办片区的基本情况,确保办公地点位置合理、功能完善、方便群众、辐射范围广。

  第二,服务团队完全到位。承保机构将严格按照协议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配备专职的失能人员,负责保险服务。强化队伍建设,突出三个方面:注重队伍专业化,加强服务人员的培训,配备医疗、康复、护理等专业人才;注重队伍规范化,加强内部管理,建立规范的制度,明确服务标准;注重队伍稳定,建立激励机制,探索绩效工资与服务绩效挂钩。

  第三、服务机构终于全面到位。主办单位要主动对接民政、卫健、残联等部门,认真落实部门要求,全面摸底排查各地区失能人员、服务机构、服务能力,根据服务区域、老年人分布情况,筛选出高质量的评估机构和护理机构。根据各行政区域内至少3个评估机构的标准,为每万人配备2名年龄在60岁以上的评估人员,选择适当的评估机构,统一纳入失能人员护理保险信息系统管理。

  据悉,南京医保局制定了10项工作任务,包括组建专业服务队伍、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开展业务技能培训等,以确保医疗机构7月1日起正式实行失能照护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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