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小微民营企业可优先参加工伤保险

2021-06-23 15:01
举报

  6月21日,从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保障个体私营企业职工的工伤保险权益,分散个体私营企业的工伤风险,减轻他们的负担,促进他们的就业,在柳小微民营企业可优先享受工伤保险。与此同时,对于季节生产特点企业使用的季节工,以及扶贫车间使用的劳资关系职工,也可以优先享受工伤保险。

 

  据介绍,社保经办机构将根据《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对小微民营企业进行界定。对于已办理注册登记的小型和微型民营企业,可以凭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优先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和缴费。

 

  个体私营企业工伤保险缴费标准,按国家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执行。个体私营企业参保后,其参保人员受伤后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满足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的中小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在优先享受工伤保险后,应根据其经营状况,逐步完善各项社会保险缴纳,保障其权益。为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手续的小微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仍然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继续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业务。

 

  在注册登记之后,中小民营企业需要优先享受工伤保险,如对有关政策或参保登记存在疑问,可向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咨询。

【免责声明】文章采自网友投稿刊登及网络转载,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交流。
相关推荐
诚聘英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