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失业金领取条件:
要领取失业金,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缴费要求:在过去的一年内,您所在单位和您本人已经履行了失业保险的缴费义务。
非自愿失业:您的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例如被解雇、裁员、合同到期不续签等情况。
失业登记:您必须在失业后进行失业登记,并有积极的求职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保险金每次最长可以领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如符合条件可以继续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1.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期限为3个月;
2.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期限为6个月;
3.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期限为9个月;
4.满4年,不满5年的,领取期限为12个月;
5.满5年及以上的,每满1年增加1个月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温馨提示:本数据仅供参考!具体需以当地有关法规为准!
失业金领取
银川社保缴费
灵活社保缴费
灵活社保缴费
深圳社保缴费
上海社保
灵活社保缴费
灵活社保缴费
灵活社保缴费
灵活社保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