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时间期限多久?
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申办;
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申办。
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延伸知识
1、生育津贴;
2、生育医疗费用;
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4、我国和本市确定的其他费用。
(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标准需要调整时,由市劳保部门会同市财务部门提出调整方案,报市相关部门批准后公布施行。
(三)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8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女职工妊娠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至30天,妊娠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