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育津贴报销标准
①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②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③晚育假增加15天;
2、生育医疗费报销标准
①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保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②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报销标准
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4、一次性补贴报销标准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呼和浩特生育保险报销申请材料
1.《呼和浩特市城镇职工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表》;
2.《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夫妻双方身份证,参保职工的社保卡(IC卡);
4.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或节育医学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