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是参保了生育保险之后的一项待遇,通常情况下用户在申请生育保险的报销的时候能够满足连续参保一年的条件,就可以在生育之后领取相应的生育津贴,同时还可以报销一部分生育产生的医疗费用。往往生育津贴就是用来确保职工因为生育暂停劳动期间的基本生活的,那么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可以一起领取吗?一起来了解一下。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可以一起领吗?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是不可以同时领取的,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都是根据职工的产假天数来计算的,一般情况下生育津贴高于产假工资的时候,则是按照生育津贴来发放相应的补贴的;若是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元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需要由用人单位来进行补助的。
一般情况下生育津贴是在休完产假之后再向医保局申请的,产假工资往往是单位在职工休产假期间按照一定的标准发放给职工的。如果单位在职工休产假期间给职工发放了产假工资,那么在生育津贴下来之后,单位往往会先扣除掉已经支付的产假工资部分金额,剩余部分再发给职工;如果生育津贴低于产假工资的,在生育津贴下来之后,会直接进入到单位账户里面,直接按照产假工资的标准来执行。
总的来说,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是不能同时领取的。生育津贴是职工按照有关法规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产假工资与生育津贴是不能兼得的。
以上就是关于生育津贴的有关内容介绍,希望能够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