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沙坪坝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提高
从2022年4月1日起,全市最低工资标准提高,沙坪坝区失业保险金标准也将同步调整,每月从1440元提高至1680元。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根据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
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两年的为三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两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三年不足四年的为九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四年不足五年的为十二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足七年的为十五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七年的为十六个月,
以后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拓展:
领取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法规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法规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
(二)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1、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法规终止劳动合同的;
2、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法规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法规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5、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法规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