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项目。失业保险是指我国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确保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
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计算。
1、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
2、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单次核定领取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3、如果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时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两年或不足两年的,可以申请继续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直至到达法定退休年龄。
本市自2022年7月1日起,对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进行调整,具体为:
第1-12个月支付标准为2055元/月;
第13-24个月支付标准为1644元/月;
延长领取支付标准为142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