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建议不要失业补助金
1、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内就不可以去上班,因为上班就不符领取条件了,假如已经领取了,就需要退回来,不然会影响到个人征信;
2、领取失业金以后,会在档案资料上边留有记录,对一些就业群体而言,会影响到以后的就业机会和发展,尤其是管理层和高薪职位群体;
3、用户在选择领取失业金的情况下,相对的是个人社保的断缴,直接关联的便是用户退休后的养老保险金金额,用户可以做一个计算比照,无论怎么算领取失业金都是不划算的。
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的区别
1、申领条件的差别:失业保险金:失业前公司单位和自己早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总计满一年,或是非因个人意向中断工作的、已申请办理失业备案等,并有求职的。失业补助金:一般来说,缴纳过失业保险,现在是无业情况,就可以领取。全国各地实际实行规则有可能会有些区别;
2、派发规范的差别:失业保险金:依照小于本地最低工资、高过城镇居民低保规范的派发,最多不超过24个月。领取期内可以同时享有别的失业保险待遇。失业补助金的派发规范为不超过本地失业保险金的80%,且领取限期为6个月。领取期内不享有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殡葬补助金和慰问金;
3、领取时间和缴费的时间:失业保险金按月派发。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属单位和本人总计交费满1年不够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限期最多为12个月。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只有领取一次,社保缴纳当月不享有失业补助金。领取限期最多为6个月,自失业人员满足条件的当月起计算,按月派发,次月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