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失业保险法规法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其本人累计缴费时间长短的不同,划分为三个档次: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三)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最长能够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关于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的法定,不能理解为缴费时间达到上述要求的失业人员都能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在具体操作中,各地可以在同一档次内,根据失业人员缴费时间的长短,相应拉开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差距。例如,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2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增加2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至于具体档次如何划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享受期限18个月和24个月的法定,也可以照此划分具体档次。
在失业后,想要领取到失业保险金,那么就需要按照相关的审理手续办理,同时还需要当事人提供一些材料。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候,会根据缴纳失业保险的年限来计算能够领取多长时间的失业保险金,但最长不能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