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领失业保险金期间还能享受什么待遇?求职补贴有多少?随新社通小编来了解一下。
佛山领失业保险金期间,还可享受以下待遇:
1、求职补贴
标准为本人失业前十二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5%,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随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
注: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从次月开始,不再发放求职补贴。
2、免个人缴费参加基本医保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为失业人员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失业人员可享受医保个人账户、住院医疗、门诊医疗等医保待遇。
注:每月除了有115.39元划入医保个人账户,还能累计为医保的缴纳年限~
3、临时价格补贴
按佛山市相关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的通告的法定,当我市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单月同比涨幅超过6%时,每人每月补贴50元。
在2020年3月至6月,根据佛发改价成的法定,阶段性提高临时价格补贴标准,当月补贴标准=城乡低保标准×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同比涨幅,并在此基础上提高1倍,如3月份每人发放标准为285元。
4、生育补贴
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可以申请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为生育当月本人失业保险金的3倍。
5、稳定就业鼓励
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未满前重新就业,就业后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满三个月的,可以向原失业保险金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领取已经核定而尚未领取期限一半的失业保险金,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按照一个月计算,并相应计算为领取期限。剩余的尚未领取期限与再次失业时的领取期限合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