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失业金领取月份有多少?具体如何计算的?随新社通小编来了解一下。 在北京,失业金的领取月份数主要取决于个人的累计缴费时间。根据北京市的相关法定,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月份数如下:
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的,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方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此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还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医疗补助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法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的法定,对其家属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需要注意的是,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应满足以下条件:
按照法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法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申领渠道包括登录“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北京人社”APP或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保网站,在线录入本人信息即可完成申领,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