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失业金可领几个月?具体是怎么计算期限的?随新社通小编来了解一下。
南宁失业保险能领多久?
失业保险金待遇享受期限是根据其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的。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满1年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的可以领取14个月失业保险金;
(三)累计缴费时间超过5年的,每超过1年,增发1个月失业保险金;
(四)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发放标准
1.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含15年)的,按广西最低工资标准一类的90%发放(如:目前广西最低工资标准一类为1990元/月,即失业保险金为1791元/月)。
2.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以上的,在按广西最低工资标准一类的90%的基础上,每超过1年增加一个百分点发放,但最高发放标准应当低于广西最低工资标准一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