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领取失业保险期间是指什么?如何计算的?随新社通小编来了解一下。
南昌领取失业保险期间是指什么?
指从办理申领手续当天起至对应月份的前一天。
注:
1、未申领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可予以保留,以后要求领取,可再次申领。
2、重新就业且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后又再次失业,将其剩余期限合并计算。
什么是失业金?
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社会保险的五大险种之一,是参保人员由于非本人原因失业时,从国和社会获取保险金的一种社保制。
失业金的全称是失业保险金,只有缴纳了足够月份失业保险的人员,失业后才有机会享受失业金。
南昌再次失业人员怎样计算缴费年限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