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青海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表 2021-2022青海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及比例(2)

2021-11-04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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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山东省某员工为例。男职工甲今年60周岁,1991年5月参加工作,2017年5月退休,累计缴费年限26年1个月(26.08年),平均指数0.6,个人账户金累计储存额为29554.87元,2016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296.83元,该职工的养老金计算为:

  基础养老金:

  (5296.83+5296.83×0.6)÷2×26.08×1%=1105.13元

  过渡性养老金:

  5296.83×0.6×1.3%×4.67=192.94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

  29554.87÷139=212.62元

  养老金合计:

  1105.13+192.94+212.62=1510.69元

  某男职工乙1974年12月参加工作,2017年1月退休,累计缴费年限42年2个月(42.17年),平均指数2.357,个人账户金累计储存额为118296.74元,该职工的养老金计算为:

  基础养老金:

  (5296.83+5296.83×2.357)÷2×42.17×1%=3749.22元

  过渡性养老金:

  5296.83×2.357×1.3%×21.08=3421.29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

  118296.74÷139=851.06元

  养老金合计:

  3749.22+3421.29+851.06=8021.57元

  从以上两个例子可以看出,在企业职工养老金构成中基础养老金所占的比重较大,个人账户养老金所占的比重较小。

  两位男职工都是2017年退休的,待遇相差却很大,主要原因是缴费年限长短与缴费多少的不同。

  另外,自2015年起企业退休人员待遇调整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时间长的人员在待遇调整中也将调整的更多。 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9〕56号)及《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海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20〕74号)精神,为确保2020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和退休人员待遇计发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根据省统计局统计数据,2019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3014元/年(6085元/月)。确定2020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8255元/月,缴费基数下限可延用2019年度缴费基数下限3410元/月。

  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标准

  2020年度,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7516元;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费为12170元,一次性抚恤金为36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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