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扬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材料

2021-09-01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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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可携带社保卡以及新换的户口本,前往转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或乡镇/街道事务所,或社保局提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

 

  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原户籍地个人账户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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