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内重复缴费
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同时在省内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
可在完成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归集后,由归集地社保经办机构与参保人员协商后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相应的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参保人员主动提出清退重复缴费的:
由参保人员向确定不保留的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清退手续,也可向确定保留关系的所在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归集后,由归集地经办机构办理清退手续,相应的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跨省重复缴费
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
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其中,选择清退外省转入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中含利息的,可一并清退利息;选择清退省内缴费的,只清退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费办理
用人单位或职工可到相应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退费业务,填写《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表》
用人单位或职工按退费情形提供相应办事材料材料能够通过共享取得的,无需提供。
重复缴费原因退费的
查询省内的参保缴费信息或跨省关系转移手续,依据职工保留养老保险关系申请等材料办理
终止劳动合同原因退费的
依据解除劳动合同等有关材料办理
退休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符合退休条件后的缴费原因退费的
依据退休资格认定信息办理
服刑原因退费的
依据法院判决书、释放证明等材料办理
死亡原因退费的
依据死亡证明或承诺书办理
在校原因退费的
依据“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办理
退费申请及材料经审核通过后,由社保经办机构拨付相应资金。用人单位申请的,可以选择通过抵扣之后应收社保费的方式进行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