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调整基本养老金的资金渠道
(一)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分别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并列入年度基金支出预算,中央和地方对基金给予适当补助。
(二)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
(三)由省社会保险管理局直接管理的重要森工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由省社会保险管理局统一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核拨。
四、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其他相关法规
(一)退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应按退休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等项目各占基本养老金的比例,分别从个人账户储存额余额和社会统筹基金中列支。如无个人账户或个人账户储存额不足的,统一由社会统筹基金列支。
(二)截至2022年1月1日,退休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暂予监外执行、假释期间的,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退休人员因被采取留置方法、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的,暂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
(三)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我国相关法规核定数据为准,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改前退休人员的工作年限,以退休时核定的工作年限为准。退休人员的年龄,以干部管理部门或人社部门已确认记载的为准。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对退休人员的年龄,按实际周岁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12月31日。
(四)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中,基本养老金已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待遇调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并由基金支付;基本养老金仍由原单位代发的,由原单位暂行调整,所需资金按原渠道列支,待完成参保登记后再进行结算。
五、切实做好调整基本养老金工作
(一)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保证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方法,体现了我国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级人社部门要在当地的领导下,切实采取方法,确保2022年7月31日前将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由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办理。
(二)各地在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工作中,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严格执行,不得违反提高调整水平,不得将不属于相关法规范围的其他人员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人社厅将按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有关要求,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本通告下发后,各市(州)人社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按要求向人社厅、省社会保险管理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各市(州)人社局要在2022年8月20日前将本地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的完成情况专报人社厅。
计算方法
发放标准
四川养老金
海南退休人员
新疆退休人员
四川退休人员
新疆退休人员
青海养老金
重庆养老金
养老金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