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广州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特定病种报销多少?(2)
2.二类门诊特定病种待遇标准
(1)急诊留院观察起付标准按参保人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确定,每一保险年度计算1次。急诊留院观察起付标准以上基本医疗费用按参保人相应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的支付比例确定。急诊留院观察后直接转入本院住院治疗的,其医疗费用并入住院医疗费用中,统一按相应的住院标准结算。
(2)家庭病床起付标准按参保人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确定,每90日计算1次。家庭病床起付标准以上基本医疗费用按参保人相应的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的支付比例确定。
(3)其他二类门诊特定病种不设起付标准,按参保人相应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的支付比例确定。
*重组人凝血因子IX纳入血友病门诊特定病种药品目录,按不高于每人每年250000元(含250000元)的标准纳入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最高支付限额以上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门诊诊查费待遇标准
参保人按社会保险相关就医管理规定在指定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公布于广州市医疗保障局政府网页)门诊就医时,每诊次发生的“门诊诊查费”(包括普通门诊诊查费、急诊诊查费、专家门诊诊查费,下同)纳入社会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支付限额标准为每人每诊次最高7元,不足7元按实际发生金额支付,超出部分社会保险基金不予支付。“门诊诊查费”不纳入参保人的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病种、城乡居民产前门诊检查、门诊接种狂犬病疫苗相应待遇限额计算。
门诊接种狂犬疫苗待遇标准
门诊接种狂犬疫苗,统筹基金按参保人相应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支付,不设起付标准,每人每年最高支付200元。
产前门诊检查待遇标准
参保人在符合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期内,可在广州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中选定1家进行产前门诊检查。统筹基金支付产前门诊检查的具体项目,参照广州市生育保险规定的诊疗项目执行,不分甲、乙类,统筹基金按50%标准支付,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孕次300元。
住院待遇标准
1.住院医疗费用中,个人应负担费用
①自费费用。
②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医保服务设施三个目录范围内,规定由参保人先自付部分比例以及超限额标准的费用。
③超出住院检验检查费限额部分的费用。
④起付标准及以下费用。
⑤共付段自付费用。
⑥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费用。
2.参保人每次住院基本医疗费用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共付段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
3.住院床位费每床日结算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