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职工医保报销比例2024年新规(门诊+住院+慢特病)

2024-05-27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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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和浩特职工医保报销比例2024年新规(门诊+住院+慢特病)下面随社保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呼和浩特职工医保报销比例2024年新规详情。

  职工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医保待遇主要包括门诊、住院报销等。

  呼和浩特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新规

  在职职工: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200元,报销比例80%;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80%;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60%。

  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元。

  退休人员: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50元,报销比例85%;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200元,报销比例85%;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65%。

  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000元。

  注:定点零售药店,在职职工报销60%,退休人员报销70%,年度支付限额为2000元(包含普通门诊统筹年度限额内)。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首次住院起付标准300元,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降低30%,第三次及以上住院不设起付标准。

  起付标准-2万元,在职职工报销92%,退休人员报销93%;2万元-5万元,在职职工报销95%,退休人员报销95%;5万元以上,在职职工报销98%,退休人员报销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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