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材料:
一.职工医保:
1.医保卡
2.身份证。
二.居民医保:
1 参保人员本人的身份证、医保手册、银行存折或银联卡或医保个人账户卡、手机号码以及代办人的身份证;
2 医疗费用发票、费用汇总清单、出院诊断证明、医院收费级别证明(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医院公章);
3 在一级医疗机构(指县级以下区、乡镇、街道卫生院、厂矿职工医院)住院治疗的,需额外提供入院记录、医嘱(需加盖医院公章);
4 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费用报销,需额外提供入院记录、医嘱(加盖医院公章)、证明材料、急诊病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