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宜宾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缴费是多少?(2)

2023-06-09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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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报销比例:75%;

  ③最高支付限额:6000元/年。

  3、第三类门诊特殊疾病

  ①病种分类

  血友病、地中海贫血病、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或骨髓移植、系统性红斑狼疮、恶性肿瘤(原位癌除外)、耐多药肺结核病、肝豆状核变性病。

  ②报销比例:75%;

  注:

  a、第一类、第二类病种报销限额为所认定病种中待遇最高的一个病种限额,每增加一个病种,报销限额增加100元。第三类门诊特殊疾病报销限额单独计算。

  b、一个自然年度内,门诊特殊疾病医疗报销费用与住院医疗报销费用合并计算,合并后的支付总额不超过本年度封顶线。

  三、住院待遇

  1、起付标准

  ①一级和未定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200元,退休人员150元;

  ②二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400元,退休人员300元;

  ③三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600元,退休人员500元。

  注:

  a、市内由下级医疗机构转上级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实行补差;

  B、由上级医疗机构转下级医疗机构的,一次性按上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执行。

  2、报销比例

  ①一级和未定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85%,退休人员90%;

  ②二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83%,退休人员88%;

  ③三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80%,退休人员85%。

  3、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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