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楚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指南
一、参保登记
1.楚雄州辖区内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所有城乡居民、长期在楚雄州辖区居住的外地户籍人员、辖区内各学校学生、幼儿园在园儿童(不限户籍)。
2.非楚雄户籍,在户籍地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常住居民本人及其未成年子女;
3.新参保城乡居民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村(居)委会、乡镇(街道)社保服务中心办理参保手续。已参保城乡居民可直接缴费。
4.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得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得重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二、缴费标准
普通人群缴费标准:350元/人。
特殊人员资助标准:
1.特困人员实缴0元/人(按照350元全额予以资助);
2.低保对象、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三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实缴230元/人(按照120元予以资助);
3.经相关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中的60周岁以上贫困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实缴230元/人(按照120元予以资助);
4.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的农村低收入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实缴170元/人(按照180元予以资助);
5.未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的脱贫人口实缴215元/人(按照135元予以资助);
6.按缴费时的人员身份对应标准缴费后人员身份变动的,已缴费用不退、不补。符合多种资助参保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给予参保资助,不得重复享受。
三、缴费时间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2月25日。
四、主要缴费方式及操作步骤
(一)线上缴费(手机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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