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代缴记录查询
选择“社保缴费”→选择代缴记录查询→输入“被代缴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缴费日期起止”→点击查询
3.代缴记录批量查询
选择“社保缴费”→选择“代缴记录查询”选择“缴费日期起止”点击查询
4.缴费电子回单开具
选择“社保缴费”→选择缴费电子回单开具→选择“缴费日期起止”→点击“查询”→点击“开具”→点击“确认开具”→长按电子回单图片→选择保存图片至手机
5.已开具缴费电子回单查询
点击“我的”→选择“我的凭证”→输入身份证号码→点击“查询”
6.税收完税(费)证明开具
办税费→证明开具→完税证明开具(代缴完税证明开具)→选择缴款日期起止,税种选择“社保费”→查询→选择需要开具的完税(费)证明。
六、享受待遇
2023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筹资实行个人缴费和补助相结合的模式,人均补助为610元。参保人员在集中征缴期参保缴费后,按相关法规,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可以享受以下医保待遇:
普通门诊待遇: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可报销50%,在二级医疗机构可报销25%,个人年度最高可报销500元。
特殊病、慢性病门诊待遇:慢性病病种可报销60%(不设起付线)。特殊病病种在起付线以上(1200元)可报销70%,其中,重性精神病、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两个病种不设起付线,可报销90%。
住院待遇:在统筹区域内,一级及其以下医疗机构可报销85%,二级医疗机构可报销80%,三级医疗机构可报销65%。在统筹区域外,一级及其以下医疗机构可报销85%,二级医疗机构可报销60%,三级医疗机构可报销50%。个人年度累计最高可报销4万元。
大病待遇: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范围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的部分,大病保险基金分段按60%、65%、70%、75%比例给予报销,个人年度累计最高可报销15万元。列入楚雄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重大疾病的,大病保险基金支付不封顶。
生育待遇:顺产包干标准为一级和二级医疗机构1800元,剖宫产包干标准一级医疗机构2100元、二级医疗机构2700元,个人不支付费用。在三级医疗机构顺产最高可报销2400元、剖宫产最高可报销3400元。
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待遇:高血压年度最高可报销600元,糖尿病年度最高可报销660元,“两病”并发的年度最高可报销720元。使用集中带量采购“两病”药品的,最高可报销90%;使用非集中带量采购“两病”药品的,最高可报销60%。
谈判药品门诊待遇: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门诊使用协议期内我国医保谈判药品的,在先自付10%的费用后,每种药在起付线(1200元)以上的部分,可报销70%,个人年度最高报销限额与住院费用合并累计可报销1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