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子重离子治疗保险金: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恶性肿瘤在具备质子、重离子治疗资质的医疗机构内(上海质子重离子医院)接受质子、重离子治疗的,保险公司对其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定位及制定放疗计划费用,以及实施质子、重离子放射治疗的费用(不包括床位费、化疗费等其他费用)。
CAR-T治疗药品保险金: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经常州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指定专科医生开具处方,在指定药店购买符合《CAR-T药品目录》的药品费用,药品数量限2种(附表3),保险公司给付该项责任保险金。
年免赔额0元,非既往症赔付比例80%,既往症赔付比例为40%,年度累计最高赔付限额为30万元。累计赔偿金额达到30万元时,对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保险责任生效日期2023年1月1日0时,保险责任终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24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