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医保转移续接多久后可使用医保?
参保职工在省内各地市之间转移接续医保关系的,执行全省统一的转移接续法规。
参保职工省内转移接续职工医保关系的,职工医保待遇享受至转出地缴费之月底。参保职工自转出地中止参保缴费当月起,3个月内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并补缴中断缴费期间职工医保费的,自参保缴费当月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补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按法定支付;
超过3个月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并参保缴费的,自参保缴费的次月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补缴中断缴费期间职工医保费的人员,补缴月份发生的医疗费不纳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计算职工医保缴费年限。
济宁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为何逐年上涨?
1、全市统一缴费标准,全省最低缴费标准。全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一缴费标准,2022年度缴费标准为320元/人,为山东省各地市最低缴费标准,也是我国法定的最低缴费标准,青岛、烟台、威海等先进地市缴费金额早已超过300元;
2、补助大幅增长。个人缴费在涨,但补助也在涨。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费由个人和共同负担,各级补助由2005年的10元增长到2021年度的580元,补助增幅远远超过个人缴费增幅。因此,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是小头,补助是大头”;
3、医疗需求快速增加。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的就医理念发生改变,对医疗服务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更愿意选择去北京、上海等更高层次的医疗机构就诊,就医需求快速增长,医保基金支出增加,为了维持基金收支的平衡,所以个人的缴纳部分和补贴也要随之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