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学生
当年新入学大学生及已入学大学生以学籍为依据,以学校(校区)为单位,统一参加学校所在地年度居民医保,自缴费完成之日起享受参保地医保待遇。
待遇享受新法规:
自2022年9月1日起,宝鸡市城乡居民在本市区域内三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由现行的2000元下调至1500元,同时住院报销比例由现行62%上调至65%;二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由现行的800元下调至600元,住院报销比例由现行78%上调至80%。
四、新参保人员
税务部门无信息的新增拟参保人员,或新参保年度需调整参保缴费地的人员,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办理参保登记。
(一)“线下”参保。须持本人户口本等户籍地有效证明、长期居住地相关部门制发的居住证,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前往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村(社区)医保服务室、镇(街)医保服务站或县(区)医保经办中心办理参保登记。
(二)“线上”参保。下载陕西医保手机App或微信、支付宝搜索“陕西医保”小程序,注册后在“服务-个人业务申报”子目录下,可为本人及他人办理参保登记,也可为本人办理停保业务。
五、缴费渠道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选择自行申报缴费的,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办理缴费。
(一)合作银行缴费渠道
工商银行(柜面、手机银行、网点智能终端、“工商银行陕西分行”微信公众号-生活缴费-社保缴费)
建设银行(柜面、智慧柜员机、手机银行、裕农通金融服务点、扫码支付、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
中国银行(柜面、手机银行)
农业银行(柜面、掌银)
邮储银行(柜面、手机银行)
光大银行(微信城市服务、“社保云缴费”小程序)
陕西信合(柜面、ATM、网银、手机银行、助农E终端)
(二)第三方缴费渠道
中国银联(云闪付APP,社保费客户端云闪付支付二维码)
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陕西社保缴费功能)
微信(城市服务-陕西医保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三)税务部门缴费渠道
缴费人可关注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通过纳税服务-社保缴费功能进行缴费,也可持本人身份证件到参保地税务办税服务进行申报缴费。
六、缴费票据
(一)缴费人通过金融机构各渠道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以电子订单支付凭证、自助设备机打小票或者对应银行柜面打印的《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专用票据》为缴费依据。
(二)缴费人通过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银联“云闪付”、光大银行微信小程序“社保云缴费”、支付宝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电子订单的支付凭证可以作为缴费依据,确需纸质缴费票据的,请通过银行柜面缴费并领取专用缴费票据或在缴费完成3日后前往参保地对应主管税务部门办税服务打印完税证明。
(三)线上凭证获取方式。缴费人通过任意渠道完成缴费3日后,可通过“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选择城乡居民社保缴费凭证进行打印;或搜索“陕西省电子税务”,选择“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税收完税(费)证明”进行打印。
西安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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