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示医保电子凭证二维码即可支付,因为要求家庭共济必须在开通医保电子凭证的基础上方能使用,共济人员都必须具有医保电子凭证。绑定成功后近亲属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按要求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出示医保电子凭证二维码,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账户历年结余资金进行消费。
已完成家庭共济关系绑定的使用人,在医药机构办理医保结算使用个人账户支付时,自动启动家庭账户共济功能,账户消费顺序为,先消费使用人本人的个人账户,使用人个人账户消费空后,自动启动共济人个人账户,无需办理其他操作。
家庭共济账户可以用于支付共济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后个人自付的部分、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慢特病结算后个人自付的部分、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个人自付的部分、以及定点零售药店购买门诊慢特病药品后个人自付部分和购买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等个人账户可以支付的部分。
需要注意的是,家庭共济被添加的对象本人必须是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而我国的基本医保关系包括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等。若是后续打算不再使用共济账户的参保人需要及时解除共济账户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