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天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一览

2022-07-08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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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天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一览

  自2022年起,高档缴费的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参保人员,在天津市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报销待遇:

  ①门(急)诊费用报销比例是55%、55%、50%;

  起付线:600元

  封顶线:4000元

  ②门诊特定疾病费用报销比例是65%、60%、55%;

  起付线:500元,一个年度内分别发生住院和门诊特殊病治疗,合并执行一个起付线。

  封顶线:18万元与住院待遇合并计算

  ③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是85%、80%、75%。

  起付线:一、二、三级医院统一为500元;一个年度内住院治疗2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设置起付线。

  封顶线:18万元(一个年度)

  参保人员与所属基层医疗机构家庭医生签约,从签约次月起,个人门诊医保额度增加200元,支付比例提高五个百分点。具体方法按照居民医保现行执行。

  待遇享受法规:

  未参加当年度居民医保的新入学入托学生儿童,在2022年度集中申报缴费期内,以学校、托幼机构为单位办理2022年度本市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的,当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当年度居民医保待遇,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2022年度居民医保待遇。

  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四个月(含)内办理当年度参保缴费手续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度居民医保待遇;自出生之日起四个月后办理当年参保缴费手续的,从缴费次日起享受当年度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在2021年9月至12月内出生,并办理了2022年度参保缴费手续的,自出生之日起至12月31日享受当年度居民医保待遇,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2022年度居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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