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50元;原则上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280元。立足基本医保筹资、大病保险运行情况,2020年山东省居民医保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81元。筹资水平的稳步提升,筹资结构的逐步优化,为巩固待遇保障水平提供坚实基础。
2020年,山东省将从三个方面健全待遇保障机制:
1、落实居民医保待遇保障政策
发挥居民医保全面实现城乡统筹的制度红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总体保障水平达到70%,全面落实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等。
2、巩固大病保险保障水平
全面落实起付线降低至各市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以下,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不低于60%。完善大病保险特效药保障政策,扩大保障范围。
3、强化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作用
落实落细扶贫对象参保资助政策,按标资助、人费对应,及时划转资助资金。巩固提升住院和门诊救助水平,加大重特大疾病救助力度,结合救助资金筹集情况和救助对象需求,统筹提高年度救助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