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新政策

2021-08-05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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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异地就医医保报销2个好消息

  1. 全国开通医保异地就医

  从2021年2月1日开始,我国27个省、市、自治区开通了普通门诊费用(不含门诊慢性疾病费用)跨省结算的试运行。门诊费用跨省结算依托于国家结算系统,因此我们只要在异地就医之前办理异地住院就医备案手续,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服务也会同步开通,之后在异地门诊发生的费用可以用医保卡直接结算,不需要参保人员先行垫付了。而且对于职工医保,普通门诊支付比例从50%起步,今后住院看病和门诊看病同样纳入统筹账户报销,的确帮助患者省下不少真金白银。

  2. 新版国家药品目录正式实施

  从2021年3月起,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正式实施,国家通过跟药商谈判,药品降价达50.64%,并且这次有119种药品新纳入医保目录。

  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运行的城市有哪些?

  其实在2020年底已经有12个省市是试点城市,这次又新增了15个省市,共27个省市作为试点。

  试点省市有: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重庆、云南、四川、贵州、西藏、山西省、内蒙古、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湖北省、广西、海南省、陕西省、青海省、宁夏、新疆(四川、贵州、西藏只有部分统筹地区)。

  2021年异地就医医保报销3个新变化

  1. 明确住院起付标准

  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在一、二、三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住院起付标准分别为500元、650元、800元。职工一个年度内在同一级别医疗机构多次住院、且上次住院医疗费超过起付标准的,在所住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基础上依次降低20%,底线不低于200元。

  2. 调整异地住院报销比例

  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按照省本级医保异地就医相关规定备案后,在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深圳的医保定点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就医(京津地区纳入省本级医保定点互认范围的医疗机构除外),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在各支付段均降低10个百分点;在“京津沪广深”的一、二级医保定点、或在“京津沪广深”之外的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均不降低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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