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沂水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通告

2022-11-17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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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沂沂水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通告

  一、参保范围

  具有本区户籍且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本区区域内的全日制各类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在校学生;取得本区居住证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非本区户籍人员。

  二、缴费标准

  2023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相关部门认定的计生户、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重要优抚对象、持证残疾人、脱贫户与动态监测户、孤儿、城镇三无人员、70岁以上老年人(1952年12月31日前出生)无需个人缴费,由全额代缴个人缴费部分。

  三、集中缴费期

  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四、待遇享受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注意:2023年1月1日及以后参保缴费的,3个月待遇等待期(含缴费当月)后才能享受医保待遇,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居民医保不予报销。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居民医保的,不设等待期。

  五、新生儿参保

  1.新生儿出生6个月内的:由监护人按相关法规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并缴纳出生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出生年度居民医保待遇。在集中缴费期内只缴纳出生次年居民医保费的,自次年1月1日起享受次年度居民医保待遇。

  2.新生儿出生后超过6个月的:按相关法规参保缴纳个人缴费标准的,自缴费的次月起享受缴费年度居民医保待遇。

  3.新生儿出生后超过12个月的:执行普通居民缴费及享受待遇相应相关法规。

  六、缴费方式

  1.扫描进入“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或在“山东税务”“临沂医保”公众号缴费。

  2.支付宝APP、爱山东APP、云闪付APP搜索“社保缴纳”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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